11月27日,《经济视野》记者马鹏涛刊发署名报道《勿让“社员证”成为资金互助社非法吸储的道具》(以下简称“报道”),现就相关情况做如下声明:
1、六安市星供合资金互助合作社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登记注册的,除涉农生产经营业务外,还本着“社员制、封闭性、民主性”原则,在“不对外吸储放贷、不支付固定回报”的前提下,为本社成员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提供资金支持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六安市星供合资金互助合作社依据《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08年10月)、《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农村资金合作社监管领导组的通知》(六政办秘[2016]108号)等法规和文件精神而设立,其一切运营行为合法、合规、公正、公开。
2、“报道”称,有一张非六安户籍的身份证在本社三十铺分社顺利办下了社员证,并成功缴存了互助金一事,经调查情况属实,经手人系本社柜员姚某,由于姚某刚被聘用,对办理互助金缴存业务不熟悉,工作疏忽导致,这笔业务明显违反了本社业务规定,经研究决定,对姚某给予记大过处罚。实际上,这一张身份证在我社办理业务的过程中,经我社调查另有隐情,“报道”称,记者用自己的身份证办理了社员证和缴存互助金业务,经调取监控和档案核实,前来办理业务的人并非记者马鹏涛本人,用的也不是马鹏涛的身份证,而是户籍为河北石家庄市的王利峰,王利峰自称在三十铺镇长期务工,故意诱导柜员为其办理相关业务。因此,“报道”明确说记者本人用自己的身份证办理的业务,并和柜员对话的情况明显失实。我社完全有理由怀疑王利峰故意诱导柜员的行为系马鹏涛背后指使。
3、作为新闻媒体,调查报道应该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报道”标题《安徽六安:勿让“社员证”成为资金互助社非法吸储的道具》,直接将我社合法正常业务定性为“非法吸储”,在没有监管部门和司法机关明确界定的情况下,主观臆断妄下定论,此举有违新闻职业道德,有污蔑诽谤之嫌。我们真诚的欢迎广大新闻媒体朋友的监督和建议,你们的不断鞭策将是我社不断发展的动力。但,我们也坚决反对一切片面、主观、臆测、诱导的报告和指责。新闻自由是新闻道德的前提条件,但追求新闻道德是追求新闻自由的基本路径,也是实现新闻自由的基本条件,且行且珍惜。
4、鉴于“报道”在网上被多家网站转载传播,对我社已经造成很大负面影响,本社要求《经济视野》删除报道、公开道歉,并保留依法追究《经济视野》和记者马鹏涛法律责任的权利。
特此声明。
六安市星供合资金互助合作社
2017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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